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7日 作者:aiycxz.cn
范文第2篇关键词:法律硕士;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4-0283-0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199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开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教育在我国开展时间较短,在培养模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一、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一)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根据1995年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1999年指导性培养方案将其修改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教育在我国开展时间较短,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还存在一些问题。1.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目标趋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是结构完全不同的学位,法学硕士主要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而法律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但是,由于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一直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缺乏经验,导致在培养模式上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趋同,没有体现出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2.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目标趋同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虽然都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但是二者在本科阶段背景不同,法律硕士(法学)在本科阶段已经系统学习了四年的法律知识,而法律硕士(非法学)在本科阶段没有学习法律知识。因此,在培养目标上应当有所区别。但是,目前各高校对二者的培养目标基本没有区别,导致在培养模式上趋同。(二)课程设置不合理1.课程设置与法学硕士趋同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在培养目标上不同,课程设置也应当不同。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上与法学硕士基本相同,没有体现出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2.课程设置与法律硕士(法学)趋同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在本科阶段背景不同,课程设置也应当不同。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课程设置上基本相同,没有体现出二者的差别。3.选修课过少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上必修课所占比重过大,而选修课所占比重过小,导致学生选课的范围过小,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4.实务性课程过少法律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增加实务性课程。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上理论性课程所占比重较大,而实务性课程所占比重较小,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三)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法律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在培养过程中应当注重实践教学。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对实践教学环节不够重视,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实践教学形式单一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上,主要采用法律诊所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2.法律实践教学时间过短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上,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导致实践教学时间过短,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3.法律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上,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很多实践教学活动无法开展,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4.法律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目前,很多高校在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上,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很多教师缺乏法律实践经验,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二、完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建议(一)明确培养目标1.明确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区别法律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而法学硕士主要培养研究型人才。因此,在培养目标上应当明确二者的区别,在培养模式上体现出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2.明确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目标的区别法律硕士(法学